热点文章 Hot News
云南如何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省政府要求这么干
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方案》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
自然资源部:继续指导资源型地区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云南省举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启动仪式暨土壤普查培训班开班
1吨50元,江西好空气“卖”出好价钱
“双碳”之约:中央企业走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之路
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云南出台若干措施
昆明市发布《流域水文水质模型构建技术指南》地方标准
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云南省发布《实施方案》
西双版纳州完成首笔跨境人民币林业碳汇结算助力生态优势转换为发展新动能
云南省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云南开展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
行业信息

我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信息

自然资源部同步下放用地审批权
作者:   日期:2020-03-17   浏览:1675次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尹凤兰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字体:[]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明确对应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将自然资源部的用地预审权同步下放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先行用地批准权委托给试点省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此,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委托试点省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抓紧拟订实施方案,按照《决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报部备案。

  对应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通知指出,将自然资源部的用地预审权同步下放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先行用地批准权委托给试点省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其中委托用地预审和先行用地批准权的期限与试点时间相同。上述实施方案应包括用地预审和先行用地批准内容。

  通知明确,委托试点省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及审查标准规范进行用地审查。对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当符合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规定,属于允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以及其他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建设项目范围。要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组织论证。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符合中央文件和自然资源部文件规定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范围。

  通知强调,自然资源部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严格检查,根据各地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及时提请国务院动态调整委托试点省份。

上一篇: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
下一篇:自然资源部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分享至:
电话:0871-65611927
传真:0871-6561192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2号
扫一扫
Copyright © 2015-2022 cmgb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8008311号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981号